中國水產頻道報道,據法制網消息,11月5日,廣東省陽春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衛星等22人在漁業水產經營過程中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此案曾轟動一時。令人意外的是,本應是陳衛星、王計富涉嫌犯罪侵犯對象的當地多名經營戶、船主,竟然聯名上書,替嫌犯求情并稱其無罪,這背后有怎樣的隱情?
9月25日,備受關注的陳衛星等人一案,在廣東省陽春市人民法院開庭。當日上午9時許,陳衛星、王計富、陳茂維、關建新、張祖東等22名被告人陸續被押送至庭審現場。 22名“漁霸”嫌犯受審 公訴機關陽春市人民檢察院查明,1992年,被告人王計富在陽江市海陵區閘坡鎮環港中路28號自建屋成立富華水產品加工廠,1995年被告人陳衛星應聘進入富華水產品加工廠幫王計富夫婦收購海產品,1996年富華水產品加工廠更名為“富順水產貿易有限公司”,王計富任法人代表,1997年左右,公司改成了股份制,王計富、陳衛星、曾俊岳等多人共同參與經營。 在經營期間,陳衛星等為了獨自壟斷閘坡鎮鱔仔、墨魚、浦魚、章魚、飛螺、蛤仔、魷母、河豚這八種海產品的購銷,獲取更大的利潤,決定排斥、打擊競爭對手,先后聘請了被告人戴先耀等,對他人采取警告、恐嚇、威脅、毆打等暴力手段迫使他人退出市場。 檢方訴稱,富順公司為了能長期控制、壟斷海產品購銷市場,鼓勵其手下員工為公司賣力工作,經其提議并征得股東曾俊岳、王計富同意,逐漸形成一些不成文的規定:即公司員工為公司的利益打架而受傷的,公司負責支付醫療費;公司員工為公司利益打架斗毆而被公安機關處理的,工資照發并由公司作補償。 檢方訴稱,富順公司管理人員在經營過程中,先后涉嫌故意傷害、強迫交易、聚眾斗毆以及搶劫等行為。起訴書詳細載明了案件所查明的事實,如: 2004年或2005年的一天,被告人陳茂維得知被害人莫井記在魚販梁開珍的魚鋪中購買了所壟斷的墨魚后,將此情況告知了被告人關建新、張祖東,并指使二人要將這些墨魚拉回來,后關建新、張祖東二人到莫井記的曬場對莫井記進行謾罵、威脅、恐嚇;隨后關建新叫來一輛摩托車把莫井記曬場中的400斤小墨魚強行運回富順公司由陳茂維付給其魚款,共損失400元。 2007年9月或10月份的一天早上9時許,被告人關建新等人在閘坡鎮碰見被害人張計勝在幫助魚販阿花售賣雞腩魚,三人即上前對張計勝進行謾罵,并對張計勝講該處的雞腩魚要低價賣給富順公司,見張計勝不同意后,關建新即對張計勝進行恐嚇、毆打。 除了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公訴機關訴稱組織者、領導者還涉嫌直接參與故意傷害等一些犯罪行為,同時,公訴機關還對組織成員個人涉嫌故意傷害、聚眾斗毆違法犯罪行為提起公訴。 辯護律師辯稱其無罪 對于檢察機關的公訴,來自陽江、廣州、長沙等地的多名律師,對涉嫌犯罪的22位被告人進行辯護,控辯雙方交鋒激烈,陳衛星、王計富等人的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陳衛星的律師、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黃致遠指出,在供述材料里面的前面部分,被告人對事實均不認可,但在2012年6月底至7月7日之間,卻全部都做了供述。所有被告人在9月25日至29日的庭審中也高度一致,于是對這些供述都提出了同樣的辯解意見:所有的被告人的關于認罪部分的供述,全部都是在公安機關的變相刑訊逼供的條件下所做出的,是不真實的。 黃致遠律師還指出,陳衛星涉嫌的一些犯罪此前已經審查過了,當時也依法接受調查,最后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指控被告人陳衛星參與指使、策劃或者實施故意傷害案,也被依法做了不予起訴的決定。那么為什么在今天——在十多年前對相關的犯罪事實指控都沒有承認的人,在12年后竟然會供認不諱,這太違背常理。 王計富的辯護律師黃捷則辯稱,檢方指控被告人王計富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皆不成立;起訴書的指控,不僅存在事實不清和證據不足的問題,而且存在著有人徇私枉法的現象。他們刻意規避舍棄有利于被告的案件事實,刻意收集不利于被告的案件事實。 黃捷律師并稱,通過庭審可以發現所謂的犯罪事實,是模糊的、或然的、概約的,而公安機關偵查提供的證據和公訴方的指控,明顯存在著刻意而為的痕跡和枉法恣意的驕縱。他指出,相當多的內容與證據之間缺乏關聯,或明顯存在著歪曲和謬誤;或缺乏足夠的證據證明。例如,檢方指控的“不成文的規定”,沒有證據作為支撐;“利潤達幾百萬元”的指控,是憑空而生的表述。 其余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也在法庭上針對被告人所受的指控發表辯護意見。 多位“受害人”上書求情 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辯論可謂激烈。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本應是陳衛星、王計富涉嫌犯罪侵犯對象的當地多名經營戶、船主和船員,竟然聯名上書,替嫌犯求情并稱其無罪。 《法人》記者發現,經營戶、船主和船員的聯名上書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船主和船員的請愿書。在請愿書中,船主和漁民寫道:對于陳衛星作為海產品收購方涉嫌強迫交易罪而被采取強制措施,感到很震驚,稱“陳衛星經營有方、買賣公平,是我們良好的合作伙伴”;并稱“陳衛星樂于助人、寬厚待人,與我們結成了良好的朋友關系! 當地船主林光、梁文強等70余位船主和船員在上書中加蓋指模,留下了所擁有船號、姓名和聯系電話,稱陳衛星在與他們進行魚貨買賣過程中不存在欺行霸市、強迫交易的行為,懇請公平、公正處理。 而另一部分請愿書為當地海產品經營戶所作,在請愿書中,36名經營戶代表寫道:對于2012年6月26日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陽春市公安局扣留的陳衛星等人的問題,現如實向你們反映真實情況:閘坡鎮人陳衛星,在閘坡漁港碼頭多年來經營海產品購銷生意,據我們同行了解,其一直以來都是合法經營,口碑好,從來不拖欠魚貨款,生意誠信可靠,經營戶都喜歡賣魚貨品給他,根本不存在欺行霸市的行為。 經營戶表示,在閘坡鎮港碼頭,同行之間存在著生意競爭,有些時候難免有些爭拗,這是可以理解的,生意上的競爭在市場經濟中是正常現象。陳衛星由于經營方法好,生意也越做越大。而有些競爭力不那么強的人對他開始產生不滿的情緒,甚至對他進行中傷。水產經營戶同行都認為,陳衛星在閘坡漁碼頭經營海產品生意,他的經營行為根本不存在強迫交易。 經營戶并稱,現代社會訊息發達,各地方的漁港魚貨品種價格,經營戶都能實時掌握,購買魚貨時基本上都是價格高、誠信者競得,我們海產品經營個體戶也決不會容忍強迫交易、欺行霸市的行為發生,但是陳衛星對維護港坡漁港正常經營秩序、促進地方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大作用。因此聯名向審查機關求情,懇請公平公正地對待陳衛星的問題。 庭審后,法院并未就此案進行宣判。本刊對此案將繼續予以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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