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水產頻道 郭金鳳 中國水產頻道報道,2014年3月1日起,農業部《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及《獸用處方藥品種目錄》開始施行。規定β-內酰胺類、頭孢菌素類等抗生素類及磺胺類藥等合成抗菌藥共九類227個品種的獸藥屬于處方藥,憑獸醫處方箋方可購買。獸醫處方箋由依法注冊的執業獸醫按照其注冊的執業范圍開具。 北京漁經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蔣火金表示,新發布的處方藥使用規范對漁藥企業影響不大。農業部新發布的獸用處方藥相關規定主要針對抗生素類藥物,涉及水產用獸用藥物共18種,而在水產用藥中,抗生素類藥物相對較少。目前市場上,用于水產養殖的藥物(包括水質底質改良劑等),特別是蝦蟹養殖,主要是改水類產品,2/3左右的市場份額為非藥品。國家批準的水產用獸藥,消毒劑及中藥又占了一半以上。這一規定對畜禽藥影響較大,對漁藥企業影響微乎其微。 蔣火金認為,新規的發布對漁藥經銷商或許會有一定影響,在開錯藥給養殖戶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經銷商可能會因為開處方藥的資質問題被問責,增大經營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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