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國水產頻道微信平臺發表了一篇關于水產養殖戶遭遇環保高壓的熱文章《詳情點擊:珠三角80余名養蛙戶面臨環保清拆,數千萬投入誰來買單?》,在業內引起了極大關注。時間過去一周,目前事態發展如何呢?讓我們來繼續關注。 文/圖 中國水產頻道實習編輯 李靜 中國水產頻道微信平臺發布上文的兩天后,也就是6月20日,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補償補助方案的通知》,公布了《佛山市高明區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補償補助方案》(以下簡稱“《補償方案》”),其中規定了補償補助范圍、限期清理時間、補償補助標準、資金來源、資金申請程序等內容。按理說出臺了《補償方案》,養蛙戶該松一口氣了。可筆者了解到,明城鎮養蛙戶聽說政府公布《補償方案》后,卻高興不起來。原來根據政府公布的《補償方案》,養蛙戶并不能確定自己能否得到相關補償。 羅品忠收到的《關于限期清拆或關閉蛙場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補償補助方案的通知》 比如《補償方案》中的補償補助范圍提到:“對《關于調整高明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范圍的通告》(明府字〔2015〕30號,以下簡稱《禁養通告》)頒布后,仍在禁養區或限養區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的,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其它養殖項目,一律依法清理,且不給予補償或補助。”即在2015年12月23日以后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的不給予補償或補助。據養蛙戶李老板介紹:“大部分養殖戶對2015年的《禁養通告》并不知情,從2015年到2017年6月之前,也沒有政府工作人員上門派發《禁養通告》,或做過別的禁養宣傳。”養蛙戶羅品忠也是這樣告訴筆者:“我2017年初翻新了幾畝蛙棚,投入十萬左右,政府近兩年并未上門通知該地區是禁養區,6月14號突然上門發了一份《關于限期清拆或關閉蛙場的通知》。”養蛙戶葉建彬也說到:“我一家剛剛搬遷到高明,今年是第一年養蛙,根本不知道政府有《禁養政策》,租場地簽合同的時候也明確是用來養蛙的,當地居委也沒有提出異議,我們剛新做了蛙棚基礎建設,投資二十萬,按照這個政策,我們是得不到補償補助的。” 羅品忠養蛙場 關于限期清理時間,根據區畜禽養殖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佛山市高明區2017年度畜禽養殖綜合整治方案》(明畜治辦)要求,禁養區畜禽養殖場的清拆完成時間為2017年10月底前,而羅品忠、葉建彬等一大部分養殖戶收到的清拆通知上寫的最后截止日期是6月24日。高明區的清拆時間比明城鎮的清拆時間晚了四個月。據養蛙戶羅品忠講:“如果到10月底清拆,現在正在養殖期的蛙苗基本可以全部上市,我也就可以收回二十萬左右的蛙苗和飼料成本。” 關于補助標準,《補償方案》里規定畜禽養殖場及其它養殖場(包括養蛙場和養蛇場等)屬棚舍結構或其它簡易結構的,按50元/㎡。即每畝可以補約3.3萬元,羅品忠的7畝蛙場可以補23.3萬元,這些補償基本可以填補羅品忠的蛙棚基礎建設成本,如果6月24日拆掉蛙場,還將會虧掉苗種和飼料成本二十多萬。 關于補償資金申請程序,《補償方案》里提到:“由各鎮政府(街道辦)將有關清理要求和補償補助標準等政策信息及時告知畜禽養殖單位(或個人),對送達畜禽養殖單位(或個人)的文件材料要落實簽收制度。”而養蛙戶羅品忠,葉建彬等人反應:“我只收到了6月24日前限期清拆蛙場,目前并未收到政府的補償補助標準等政策信息。另外如果按照《補償方案》里的要求先簽訂“限期內自行完成整體拆除或搬遷的協議書”,再自行清拆以后,才可申請政府補助。怕到時候拆掉蛙場,也拿不到補助。”養蛙戶李老板表示:“自己和父輩打工幾十年攢下的幾十萬元,還有銀行貸款以及從親戚處借的錢全投在了蛙場,如今上有老下有小,壓力非常大,如果沒有拿到任何補償資金的情況下拆掉蛙場,幾十年的投資血本無歸,還可能會被逼債,自己寧愿永遠留在這里,與蛙場共存亡。” 今天已是羅品忠等幾十位養殖戶收到的限期清拆或關閉蛙場的最后一天,目前政府的人并未出面強拆,也未上門提及補償政策。一切看上去還是風平浪靜,可羅品忠、葉建彬、李老板等養蛙戶的心情卻是無比沉重。 【關鍵字】:珠三角 養蛙 養殖場清拆 水產養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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