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有水到的地方就有魚蝦”,但是,從生產角度講,并不是所有水體都適合養殖。這里牽涉到效率問題。就像所有土地都可以用來種莊稼,但是,有些土地由于太瘦而沒有利用價值。
和土壤一樣,不同水體,生產力也有所不同。生產力高的水體,可以高產,生產力低的水體,雖然也可以高產,但必須付出更高的代價(成本)。
例如,我們年頭挖個池塘,放水,放些魚苗,不去管它,年底就有魚抓了。關鍵是,能有多少產量?
根據前人對水庫湖泊生產力調查研究的數據,產量是毛生產力的0.1%~0.7%。我們按0.5%計算:假設我們池塘的平均毛生產力是8克氧/平方米/天,即3克碳/平方米/天,這樣,一年的畝產是:3X365X666.667X0.5%/15%/1000=24.33(公斤/畝)。
15%是活魚體的碳含量。
如果我們池塘的生產力是16克氧/平方米/天,則畝產是48.66公斤。很明顯,生產力決定產量。
當然,有人說,生產力低的水體,我們可以通過投餌來提高產量啊?這話沒錯,問題是,我們能投多少飼料?
假設我們用很好的飼料,每公斤飼料可以生長一公斤魚。一公斤飼料含碳大約500克,一公斤魚含碳大概150克,所以,每投一公斤飼料,池塘必須能提供(500-150)/12X32=933.33克氧。
生產力低的池塘有多少剩余氧(我們先假設池塘不留氧債),畝產24.33公斤的池塘的剩余氧是24.33X15%/12X32=9.732公斤氧,因此,可以投入9.732/0.9333=10.24公斤飼料。因此,在沒有任何增氧措施的情況下,生產力低的池塘投喂飼料的產量是24.33+10.24=34.57公斤。
可見,生產力低的池塘提高產量需要付出飼料的代價。
同樣,生產力高一倍的池塘的剩余氧也高一倍,可投入的飼料也高一倍,因此,產量也高一倍,即48.66+20.48=69.14公斤。
所以,有人認為,投喂飼料的池塘水體生產力對產量影響不大,甚至由于池塘生產力高,天然飼料多,不利于飼料銷售。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因為生產力低的池塘飼料根本投不進去。
可以說,生產力低的水體不太適合于水產養殖。
(以上的數據是用來說明問題的,池塘的實際情況不同,因為池塘水體與大氣存在著氣體交換,池塘底部也存在氧債,可以承受的飼料比上述數據高得多,因此產量要比這個例子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