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提升消費者信心,既是水產業的大事,也是全社會的大事。從實際情況分析看,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主要原因在于養殖投入品施用
□文/中國水產學會 司徒建通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質量安全意識也在不斷增強。最近幾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盡管各級政府十分重視,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養殖水產品的生產、流通與加工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提高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但是,由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生產力水平低,水產養殖從業人員素質差,生產、加工及市場監管不到位等原因,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時有發生,有些還引起了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從這幾年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看,主要問題出自養殖水產品,而引起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水產養殖投入品。
一、主要養殖投入品的情況
目前我國主要水產養殖投入品為苗種、飼料(含飼料添加劑,下同)、漁藥和肥料等。而苗種、飼料和漁藥三大投入品與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關系最為密切,尤其是漁藥。近幾年出現的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大多由其引發,給我國的水產養殖業帶來了巨大損失。
1、苗種生產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各類水產養殖場約20,000家。2008年生產淡水魚苗6933億尾,河蟹苗732864千克(培育扣蟹35428653千克),稚鱉38608.25萬只,海水魚苗328804.3萬尾,蝦苗7752.19億尾,貝苗1262.23億粒,海參苗273.35億頭,海帶苗255.57億株,紫菜苗210.04億棵。這些苗種基本上可滿足我國水產養殖生產的需要,但質量缺乏保證。這是由苗種產業的發展現狀所決定的:一是苗種場總體生產規模小,資質低;二是苗種場基礎設施差,生產條件落后;三是新品種的研究開發滯后,良種少;四是種質標準的制定滯后;五是苗種生產缺乏規范化管理,無證生產經營問題突出。最大的問題可以歸納為:近交繁殖現象普遍,種質退化嚴重,帶病苗種可以暢行無阻銷售。這樣的苗種下池養殖,很易得病,難免用藥,有的甚至從苗種下池開始即用藥。
2、飼料生產情況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生產力水平低,養殖生產也與之相適應:一家一戶分散經營,規模小,方式落后;養殖的種類多,變更快,適應中國人消費的獵奇心理。因此養殖生產所需的飼料也五花八門,品種繁多,質量千差萬別。
近幾年全國生產的人工配合飼料約為1500萬噸,約占飼料總量的40%;每年投喂的野雜魚約為400-500萬噸,約占飼料總量的10-13%。在廣大的農村,傳統的養殖模式還很普遍,投喂不講營養,不講科學,給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
3、漁藥生產情況
2005年起,國家著力宣傳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獸藥管理條例》,采取有力措施,對所有獸藥生產經營活動依法監管,對不具備GMP條件,未通過GMP 驗收的企業不允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不具備一定資質的企業和個人不得從事獸藥經營活動,漁藥屬獸藥類,因此也在嚴格管理之列。
目前我國批準生產的各種漁藥,按有效成份分,共157種。具體情況如表1。
漁藥產業當前最主要的問題有以下幾點:一是新產品研發嚴重滯后,可替代的藥物少之又少。農業部公布的禁用藥有31種(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NY5071-2002《無公害食品魚用藥物使用準則》),有的因缺少替代新藥,漁農們又不能眼睜睜看著滿塘魚死掉,只好違心違規冒著風險用禁用藥。目前市場抽樣中檢出率較高的禁用藥主要是孔雀石綠和氯霉素;二是一批沒通過GMP審驗的藥廠仍在生產,或套牌,或打著非藥品生產的幌子生產“三無藥品”,危害很大;三是與病害相對應的有效藥物(漁藥)基本沒有,現在多數是用人藥、獸藥原藥配制漁藥,很難治好魚病;四是基礎研究工作薄弱。
二、投入品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
科學而嚴格地講,養殖水產品的質量應優于捕撈水產品的質量,食用養殖水產品更安全。原因在于:(1)養殖水產品的生產環境可控或可以做到可控,環境因素對養殖水產品質量的影響可排除;(2)養殖生產過程可控,每個生產環節投入什么、什么時間投入,狀況如何都有記錄,都可追溯,一旦出現差錯或意外,可以補救或糾正;(3)外部因素的影響基本可控。如水源地出現環境污染,可以暫不進水,如遇到有毒粉塵污染,可以監測,產品質量有問題可以采取適當措施進行無害化處理,絕不會讓產品流入市場,進入百姓餐桌。
而當前消費者對養殖水產品質量缺乏信心、不認同的主要原因有:(1)片面追求產量,養殖密度大,投喂多,自身污染嚴重,養殖對象容易生病,用藥也增加,難免出現藥物殘留超標;(2)少數不負責任的推銷員向養殖生產者推銷促生長劑和違禁藥物,致使產品質量出現問題;(3)不負責任的媒體過分宣傳,夸大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影響老百姓的消費取向。盡管影響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人為因素很多,但從實際情況分析看,主要的問題仍是養殖生產環節的投入品施用問題,某些投入品直接影響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某些則是間接引起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
1、苗種質量問題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
水產苗種是我國重要的漁業生產資料,是水產養殖生產中最重要的物質基礎。沒有優良的品種和健壯的苗種,就沒有高效的水產養殖生產,就沒有高質量和可持續發展的水產養殖業。科學實驗和生產實踐證明,優良健壯的苗種是增產增效的基礎和物質保證。而由苗種引起的質量安全問題,主要是指不健康或不強壯的“問題苗種”。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近交繁殖的苗種 近親繁殖引起種質退化,子代生長速度慢,抗逆性差,易受病害侵襲。這類苗種抗病力比雜交良種低50-80%,死亡率高30-60%,生長速度低40-100%,且飼料系數高,回報率低。
(2)尾苗 繁殖季節后期產的卵孵化培育的苗種。這類苗種先天不足,體質弱,適應能力差,易得病,不但生長速度慢,而且死亡率也高。
(3)病苗 這類苗種在培育過程中染病,體質差,適應環境的能力弱,生長慢,死亡率高。
2008年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產養殖病害監測部門對87個養殖品種共監測到水生動植物(養殖對象)病害150多種,其中病毒性疾病14種,細菌性疾病90種,真菌性疾病4種,寄生蟲病37種,藻類疾病5種。引起養殖病害的原因很多,如養殖環境受污染、養殖方式不科學、放養密度過大、管理不到位及基礎設施差等等,但養殖對象種質退化,苗種質量差,抗病力下降是主要因素之一。如從美國引進的斑點叉尾鮰和南美白對蝦就是兩個很典型的例子,其子一代生長速度快,抗病能力也強,但子二代、子三代則出現明顯差異,不但生長速度下降顯著,且大規模感染疾病。
2、飼料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
我國水產養殖品種和養殖模式多樣性決定了水產飼料種類的多樣性。我國是水產飼料生產大國,也是消費大國,最近幾年水產飼料生產和飼料原料消費均為世界第一。飼料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可以分為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不管哪種影響,造成的結果都非常惡劣。
(1)直接影響 主要是飼料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違禁藥物,養殖對象攝食后,有毒有害物質積聚或殘留體內,使養殖水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
(2)間接影響 主要是指長期飼喂不按標準要求或惡意摻雜使假生產的不合格的人工飼料,導致養殖對象長期處于營養不良,體質下降,抗病能力降低,易感染病害;養殖水環境惡化,氨氮濃度升高,水體中病原體或有害微生物增加,養殖對象病害增多。最終由于飼料質量問題導致水環境問題,養殖對象出現問題,病害多發,用藥頻繁,藥量增大,造成藥物殘留超標或水產品質量下降。
實際上飼料質量是影響養殖生態系統、養殖對象抗病力和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但目前其重要性遠沒有被廣大飼料生產廠家和養殖戶所了解和重視。
3、漁藥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
2008年我國出口到日本、美國和歐盟的水產品共163萬噸,受阻案件302件,其中:魚類出口日本受阻案件34件,因藥殘超標19件,約占56%;出口美國受阻案件126件,因藥殘超標42件,占33%;出口歐盟受阻案件41件,因藥殘超標11件,占52%。蝦類出口藥殘超標的問題最為嚴重,出口日本受案件11件,因藥殘超標7件,占64%;出口美國受阻案件99件,因藥殘超標89件,占90%;出口歐盟受阻案件6件,全部為藥殘超標。
雖然受阻案件中藥殘超標者并非全部為養殖水產品,但從檢出的藥物種類看,養殖水產品占的比重大。主要藥物有:孔雀石綠、呋喃類、赭曲霉素、三聚氰胺、甜密素、二惡英、二嗪農等。
(1)苗種培育階段用藥殘留
水產苗種培育的一大特點就是密度大,水環境要求高,管理要求嚴。因此,一旦水質條件不佳或溫度波動大,苗種極易受細菌感染或出現水霉病,得病就必須用藥,且管用的藥只有孔雀石綠或抗生素類藥物,如氯霉素等,而這些都是禁用藥,孔雀石綠殘留時間很長,且不易消化代謝掉。
(2)養殖階段用藥殘留
從苗種下池養殖到商品規格出池銷售,養殖時間最長,且經過高溫的夏季。漁農為了提高單產,普遍增加放養密度。在流水條件養殖,病害問題并不嚴重,但在封閉的池塘養殖中,尤其是經過高溫夏季,容易發生病害。漁農們深知一旦大規模發生魚病,任何漁藥都無濟于事,因此,為了保險起見,為了減少病害的發生,漁農經常投放漁藥。同時,漁農們缺乏科學用藥知識,推銷員推介什么他們就用什么,往往超標超量使用,因此,屢屢出現藥殘超標或檢測出違禁漁藥。
(3)運輸過程藥物殘留
苗種或者商品魚運輸均是在封閉的水體容器中進行,水量少而魚蝦等密度大,運輸過程中個體應激反應大,相互碰撞容易受傷,體表受傷容易導致潰爛或得水霉病或寄生蟲病,為了避免或防止類似疾病發生,販運者經常在水里施放藥物,如孔雀石綠、呋喃類或高錳酸鉀等。因此,長途運輸過程中引起的藥物殘留絕對不可忽視。
(4)暫養期的藥物殘留
本文所指的暫養期是指鮮活養殖水產品進入農貿市場或大型超市的銷售期暫養,時間長短取決于市場的銷售能力。這一過程中,有的商家為了讓待售的鮮活水產品表面鮮靚,不患皮膚病(潰爛、長水霉或寄生蟲等),往往施放孔雀石綠或福爾馬林(甲醛)。甲魚(中華鱉) 熬出綠湯便就是孔雀石綠作祟。
2007年11月農業部組織相關質檢機構對22個城市水產品中氯霉素和孔雀石綠及硝基呋喃代謝物污染狀況進行例行監測,結果是:22個城市水產品中氯霉素污染監測合格率為99.8%,孔雀石綠污染監測合格率95.7%,硝基呋喃代謝物污染監測合格率92.7%。城市的抽檢結果如此,廣大農村集市結果又如何?藥殘對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永遠是揮之不去的陰影,嚴重地影響著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和消費行為。
三、對策建議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養殖水產品出口量增長迅速,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備受國內外關注與重視,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既是水產業的大事,也是全社會的大事。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全國各相關行業的密切配合,需要全社會的合力,既要著眼于現在,也要著眼于長遠,必須下大力氣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監管
近期,各級政府對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極為重視,并將其列為重點工作來抓,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如國家層面,重新修訂了《漁業法》和《獸藥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了《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業部方面,制定實施了《水產苗種管理辦法》、《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等。這些法律法規對規范水產養殖生產,監管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生產和經營活動起到了很好作用。但是,在上述這些法律法規中,有的是管宏觀的,如《漁業法》、《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都有所欠缺,需要有與之相配套的、針對性強、可操作的、分門別類的“管理條例”或“實施辦法”。農業部制定的“管理辦法”很具體,針對性也很強,可是屬于部門規章,約束力有限,執行起來很難。因為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牽涉的部門和方面太多,工作難度很大。因此國家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合)應盡快制修訂一批結合水產業發展實際的、有針對性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規,使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有法可依,并在生產、運輸、加工、包裝、銷售和使用等各環節能依法監督好、管得住。
2、加強科普宣傳和技術推廣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科學素質
據不完全統計,在我國從事水產養殖業的總人數達700-800萬人,他們當中大多數文化水平較低,科學素質較低,生產技能較低、專業技術水平較低。同時,中國的水產養殖業屬于一家一戶分散經營、單槍匹馬闖市場的傳統模式,組織化程度也不高。目前傳統的養殖模式占絕大多數,“靠天吃飯”的現象還難以改變。漁民常見的做法是“養啥看鄰居,喂啥靠自己,收啥在老天”。養殖漁民的技術普及多數情況下靠各種各樣的推銷員,靠有關飼料和漁藥生產廠家舉辦的各式各樣的培訓班、講座。多數推銷員是守法和誠信,他們為了推銷商品,為了贏利的同時,也幫助養殖漁民解決一些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但有的推銷員或廠家則不然,他們故意夸大事實,偽造典型事例,采取不負責的承諾,誘騙漁農購買他們不合格或偽劣產品,接受他們的服務,坑害養殖漁民的事件常有發生。要改變目前這種狀況,保護漁民的合法權益,提高漁民的職業技能,政府應加大投入,加強政策扶持,著力抓好科普宣傳和技術推廣工作。利用各種渠道和宣傳媒介,如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等,宣傳科學健康的養殖理念,傳播科學規范的用藥方法,推廣先進適用的養殖技術和優良品種,普及法律法規知識;各級水產推廣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不同類型的技術培訓班,讓廣大養殖戶能及時了解新的養殖品種,新的養殖工藝和技術方法,或定期組織科技大篷車下鄉,把知識送到村邊,把知識送到池塘,現場幫助養殖戶解決生產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總之,方式可以多種多樣,時間可長可短,只要下去,漁民就歡迎,就能為漁民辦好事辦實事。這也是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也是水產推廣機構的神圣使命,責無旁貸。
3、加強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漁用飼料、水產苗種及漁藥的生產經營都必須經過一定程序的審批許可,而且對飼料和漁藥生產廠(車間)還要求通過GMP標準審查。市場調查發現,現在的問題苗種很普遍,水產苗種跨省運輸不進行檢疫的現象十分嚴重,為水產疫病的傳播大開方便之門。假冒或套牌生產的偽劣漁藥、不合格的劣質飼料屢禁不止,嚴重地損害養殖戶的權益,并導致嚴重的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在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嚴格把關,嚴格執法。一要形成合力,協調互動。對水產養殖投入品的監管,涉及多個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有工商、農業、衛生、技術監督等部門。因此要想把生產、運輸、包裝、銷售等環節都把住管好,這些相關部門必須從大局出發既各負其責又通力配合、協調行動。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做到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監管高效。二要懲幫結合,加強常態管理。對故意造假、惡意坑漁者應依法嚴懲;對并非故意而是不懂法規、不按標準要求生產的廠商,我們應該向他們宣貫法規和標準,幫助他們改進生產工藝,幫助他們提高產品質量,既維護法律威嚴,維護市場秩序,又做到以人為本,服務企業。三要建立起有效的群眾舉辦渠道,發動群眾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在保密的前提下,對群眾的重大舉報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只有這樣多部門配合,多層次聯動,官民聯手,才能真正建立起并維護住一個經營守法、誠信有序的水產養殖投入品市場。
4、支持創辦經濟合作組織,提升養殖業的社會組織化程度
當前我國水產養殖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生產者的傳統養殖方式和管理理念與現代消費理念不相適應,不顧環境容量與技術條件盲目追求高產量,造成各種疾病頻繁發生,且存在不規范用藥現象。二是科技創新能力不足,高效、安全、低毒、低殘留的新型替代漁藥和疫苗研發嚴重滯后,針對性治療措施偏少。此外,良種覆蓋率低,飼料技術落后,養殖水域自身污染等也都對水產品質量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三是漁業生產自身行為的可控性與外部因素不可控之間的矛盾長期存在,一些開放式的養殖場所對外源環境污染難以控制。在現行體制下漁業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手段有限,面對眾多企業和千家萬戶的分散經營生產,勢必造成監管的缺位,難以解決水產養殖業發展中的林林總總問題。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政府采取扶持政策,支持水產養殖業者發展創辦經濟合作組織,合作組織代表組織成員對外統一采購,統一應對市場,對內統一提供種苗、飼料,統一技術指導及提供信息服務等等。這樣既可以減少養殖者(成員)的生產成本,提高他們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做到一家有難大家幫,又可以彌補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行為的缺位,共同維護一個健康和諧的發展水產養殖的社會環境。
5、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創新能力
在中國,目前養殖的水產品種有近200種,大宗的主養品種也有幾十種,魚、蝦、貝、藻、龜、鱉、蟹五花八門,有草食性的,有肉食性的,也有雜食性的,更有濾食性的;有生活在水體底部的,有生活在水體中部的,也有生活在水體上層的,更有水陸兩棲的。這么龐大的陣容,這么復雜的食性,要解決它們的質量安全問題談何容易!因此必須加大投入,針對當前良種少、良種覆蓋率低、飼料技術落后、全價人工配合飼料應用率低、高效安全低毒低殘留的新型替代藥物和疫苗研發滯后、有效治療藥物少等現狀,加快研發工作步伐,盡快提高科研水平,盡快突破制約水產行業養殖業發展的瓶頸。最近一段時期應在如下幾方面有所突破:
(1)水產養殖良種的選育研究。重點解決抗病力強的品種選育問題,培育出一批生長快、抗病力強、品質好的養殖新品種。
(2)大宗主養品種不同生長階段的健康安全養殖工藝研究。重點解決大宗主養品種苗、種及養成階段的最科學合理的養殖容量、最低資源耗費、最快生長速度、最小環境影響的養殖模式和技術工藝問題。
(3)安全性高、效果好的廣譜疫苗開發研究。重點解決主養品種的病毒性和細菌性病害的防控問題。
(4)高效、安全、低毒、低殘留的新型替代藥物開發研究。重點解決常見病害防治的新型替代藥物問題。同時開展相應的藥物動力學研究,解決安全限量和休藥期問題。
(5)新型漁用飼料蛋白質研究。重點解決魚粉的替代問題,開發出來源廣、價格低廉、替代效果好的植物蛋白源。
(6)主養品種不同生長階段的營養生理及飼料開發的研究。重點解決不同養殖品種不同生長期的營養需求問題,開發研制出針對性強、效價高、氮磷排泄低的人工配合飼料,滿足生產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