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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農業部漁業局在江蘇省連云港市組織召開了全國漁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會議。會議中心議題是總結交流漁業互助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試點項目實施情況,探討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的方式和途徑,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扶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的要求。農業部漁業局副局長李書民、協會理事長王朝華、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丁承軒、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魯小兵等出席會議,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金融司三處調研員陳梅、農業部財務司專項資金處處長李洪濤、產業政策與法規司體改處副調研員李偉毅應邀參加會議。遼寧、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7個試點省漁業主管廳(局)、省漁業互保機構負責同志匯報了漁業政策性保險試點項目實施五年來的做法、取得的成效、獲得的經驗,分析了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結合項目實施情況和漁業保險需求情況,提出了完善項目的意見和建議。王朝華理事長通報了漁業政策性保險等相關情況。他指出,漁業是高風險產業,我國開展漁業互助保險工作19年來,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推動、財政補貼、互助共計、行業管理”的原則,已累計承保漁民661萬人(次),承保漁船44萬艘(次),提供風險保障5630億元,共計為8000多名死亡(失蹤)漁民、近6萬名受傷漁民以及5萬多艘全損或部分損失漁船支付經濟補償金15.5億元,發揮了“安民心、促穩定、保和諧”的重要作用。
會議還對《農業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研究討論。與會代表建議,《農業保險條例》要充分考慮農業保險尤其是漁業保險不同于商業保險的特殊性,明確互助合作保險組織的法律地位,給予其與保險公司同等開展農業保險的地位,鼓勵支持發展農(漁)業互助合作保險組織開展農(漁)業保險,并將漁業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范圍。
李書民副局長在總結講話中指出,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漁業政策性保險試點項目順利實施,發揮了明顯的示范效應,取得了“中央一小步、全國一大步”的顯著成效。項目納入財政部2011年績效評價試點范圍,經過中介機構嚴格、專業的績效考評,項目綜合得分93.29分,項目績效評定結論為“有效”,綜合評價為:項目總體完成情況良好,各地區項目在數量、質量、進度方面基本達到預期目標,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對今后我國漁業保險事業發展,李書民強調,要從漁業風險特點出發,堅定不移地發展壯大漁業保險事業;從我國國情出發,堅定不移地走漁業政策性保險的路子;從漁業保險發展的實踐出發,堅定不移地走互助保險發展道路。當前要集中精力抓好幾件大事:一是積極向有關部門呼吁和反映,明確漁業互助保險機構在農業保險中的經營主體地位;二是積極推動將漁業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給予參加漁船財產保險、漁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水產養殖保險的漁民保費補貼支持;三是要繼續抓緊抓好漁業政策性保險試點項目各項工作,迎難而上,創造條件,將這件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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