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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eremy 于 2010-10-18 09:59 編輯
□文/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用藥指導處處長 王玉堂
協作升標是創新性嘗試
首先我想說明的是,5年前的升標工作,部分漁藥企業組成升標協作組提高了升標效率,縮短了升標時間,節省了成本,也盤明了我國漁藥生產經營的情況。協作升標是一種對漁藥管理工作的創新性嘗試,也為加強全國的漁藥管理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鑒的經驗。
其次,目前允許生產和銷售、使用的150多種漁藥并非全國升標協作組的單體作用,它是全國升標協作組、江蘇省升標協作組和部分企業自行申請升標共同的結果,甚至還有30多種漁藥是《中國獸藥典》中早已載入可用于漁業的產品,全國升標協作組的升標品種僅占全部品種的一半左右。
第三,目前國標漁藥正在進行轉正審定和審核,究竟能有多少種能通過并轉為正式的國家標準漁藥還不得而知,并沒有比例上的限制,關鍵是根據國家漁藥升標原則和技術要求,逐一審核每種漁藥的各種試驗結果,只有實驗數據齊備、漁藥療效可靠的品種才可能轉為正式的國標漁藥。
第四,國標漁藥的轉正審核和審定工作即將完成,也就是說待正式的國標漁藥公布后,各漁藥生產企業要嚴格按國家規定和要求生產、銷售和經營國家標準漁藥,不得生產經營和使用暫停和禁止使用的漁藥。對于未能轉為正式國標漁藥的品種,漁藥企業可以再次組織起來,分工協作,共同開展補充完善所缺少的實驗工作和數據,重新申請升標。
目前我國的漁藥企業所生產的品種同質化現象嚴重,很少有專一專業性的生產企業。另外,因部分企業的技術力量、質量控制和檢測手段有限,不同企業所生產的同一品種質量差異很大,造成使用者選用困難。從為使用者負責和維護企業利益上講,同質化生產的企業間可以開展股份制合作,形成較大的企業集團,統一生產工藝、統一原料質量、統一產品標準、統一檢測方法等,確保產品重量,維護共同市場。
漁藥企業可聯合建立共同大市場
國家強制實行GSP制度,即《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是政府試圖解決市場上的獸藥質量問題,防止或杜絕假冒偽劣及禁用獸藥流入市場。因為獸藥的質量問題事關養殖生產安全、環境生態安全和養殖產品的消費者健康,只要是負責任和有良知的企業都應遵守這一管理規定。目前許多地方政府為確保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不得已而為之,探索實行農業投入品(主要是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等)的市場準入制度,或質量備案制、藥品配送制度等,其目的不是限制農業投入品企業的生產經營,而是控制市場上的農業投入品質量,來達到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對于即將到來的GSP時代,漁藥企業要嚴把產品質量關,加強行業自律和企業自律,切實做到不合格產品不出場。另外,正規的漁藥生產經營企業也可以通過建立起自己的行業或產業組織,以強化行業和產業間的自律行為,相互監督,共同維護漁藥市場;并與獸藥行政管理和農業(漁業)執法部門加強合作,嚴厲打擊投機行為,凈化漁藥市場。也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好漁藥市場,從而維護好正規漁藥生產和經營企業的利益。
此外,正規漁藥企業還可以聯合建立共同的大市場,或建立全國性的漁藥連鎖超市,實行產品配送制、分地經營制、質量分級制等,這樣即可節省各個企業自行建設銷售網的費用,又能將技術人才集到企業生產上來,集中精力研發新產品和新工藝等,做大做強企業。但切不可通過投機取巧方式來規避風險。
非藥品歸屬有待商榷
微生態制劑、微生物肥料即有益微生物在漁業上的應用范圍、應用量越來越大,原因是這類產品以其無毒、無殘留和凈化水質、提供優質蛋白源等而日益受到養殖生產者的青睞,市場日漸紅火。但目前其行政管理歸屬不明,處于無人管理的真空狀況,市場也極為混亂,產品質量差異極大,甚至有在產品中添加不明物質的行為,給養殖水產品造成了一定的質量安全隱患。原因是這類產品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漁藥或獸藥,如果按《中國獸藥典》中的漁藥定義,應屬獸藥,應由獸醫行政部門管理;如果作為養殖水質調節劑或底質改良劑而用于水產養殖業而言,應由漁業行政部門管理;但若作為水環境凈化劑或處理劑使用而言,又應屬環保部門管理;若僅從產品質量監督和市場經營上考慮,又應屬環保和工商行政部門管理。
但目前誰來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還有待于有關政府部門商榷。目前市場上用于水產養殖業的這類產品多以非藥品的名義在流通,而作為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已有明確管理部門。
此外,近幾年來漁藥事故時有發生。我覺得有如下幾個原因:漁藥生產和經營企業不按生產規范和工藝要求生產、存貯、運輸含氯或含鹵素消毒劑,致使出現自燃、爆炸等事故;養殖生產不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運輸、包存和使用這類產品而引發自燃、爆炸事故;也有一些是不按產品說明書使用漁藥,而導致發生大量死魚事件等。
當面對這些事故和事件時,相關各方相保持克制,冷靜對待,即可以相關方共同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切不可失去冷靜而引發次生事故或事件。
藥物防病還是當前主要方式
從中國水產養殖業的發展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上看,中國的漁藥產業還是一個發展中的產業,市場比較大,發展前景看好,保守地估計,漁藥市場的銷售額約在40億元人民幣以上。目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藥物防治魚病還是主要方式,且隨著水產養殖病害的頻發、多發、流行加劇,很難在短時間內通過其它方式加以解決。所以,許多企業看好這一產業,紛紛進入這一產業,有的已形成較好業績和產業品牌。但從中國漁藥企業分布來看,情況并不樂觀,目前通過GMP認證的漁企業不足200家,而未經過GMP認證,專營和兼營漁藥的企業至少在400家以上,從事漁藥流通的營銷企業也在15000家以上,可見市場競爭是一種什么樣的狀態!
若想在漁藥業站穩腳跟,漁藥企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一是堅持質量至上、服務配套、誠信經營的策略;二是建立集團式企業集團,凝聚人力、財力、物力,做大做強產業;三是加強企業間的合作,共同致力于研發新產品,尤其是市場急需的替代禁用藥物的新產品;四是走專業化、專一化生產經營之路,做大做強少數幾種市場需求量大、使用效果好、產品價格低、使用方便的產品生產和經營,領跑這一領域。(本刊原創稿件,轉載須注明出處,違者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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