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之后,溫氏集團與周邊農戶采取“場戶合作”、“代購代銷”的方式進行合作,每只雞收取5分錢的代售傭金。即農戶從雞場購買雞苗進行飼養,雞場向農戶提供技術、飼料、防疫等服務,并利用自己的銷售渠道代農戶銷售成雞。
但是1989年6月之后,肉雞市場陷入低潮,價格下跌,養雞農戶面臨著虧損倒閉的威脅。為了維護養殖農戶的利益,溫氏集團決定將原來的“代銷代購”轉變為“保價收購”。即雞場向農戶提供雞苗、飼料、獸藥等服務,并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回收合作養殖戶的成雞。收購的成雞降低銷售價格,吸引周邊和當地的肉雞運銷戶,銷售環節造成的損失則通過其他經營環節的利潤來彌補。
“場戶合作”變成了“公司+農戶”,這種“綜合效益觀”即保證了養殖農戶能夠獲得穩定的可持續收入,也保護了養殖農戶的合作積極性。而當年溫氏集團首創的這種“公司+農戶”模式,經過20多年的積累完善和沉淀,已經成為了溫氏集團快速發展的核心所在。在此之后,溫氏集團也逐漸開始了大規模的復制和擴展步伐。
在“復制”方面,溫氏集團則把這種“公司+農戶”的肉雞委托養殖模式復制到養豬、養鴨等行業。自從1997年開始養豬以來,溫氏集團的合作養豬農戶以年平均25.3%的速度增長,上市肉豬以年均66.7%的速度增長。2011年預計實現上市肉豬650萬頭,肉豬養殖業發展成為溫氏集團的第二個業務增長點和利潤來源。
而在“擴張”方面,溫氏集團自1994年起,陸續在全國22個省(市、區)建立了110多家一體化養殖公司。為了及時響應農戶的需求與滿足市場需要,溫氏集團以“對農戶服務半徑在30公里,銷售半徑在300公里”為原則,在每個分公司下都設有數個三級公司,以保證快速反應、快速銷售。
對于農戶養殖所需的物料,溫氏集體也進行了嚴格的管理。飼料由溫氏集團的分飼料廠統一生產,然后再統一提供給養殖農戶;各種疫苗和藥物,則由集團下屬的動物保健品公司統一提供;養殖技術方面,技術服務部門提供免費上門服務,以3天一次的頻率進行全程技術指導,主要包括通風保溫、飼養密度、飼養周期、藥物配比、免疫接種等;對于雞苗,則是溫氏集團下屬的育種公司,根據全國不同地域的消費習慣進行品種選育,各分公司選擇合適的品種進行飼養,以最大限度滿足當地市場的需求。
當然,溫氏集團“公司+農戶”模式的成功,還在于其“封閉性”。溫氏集團與養殖農戶簽署《委托養殖合同》,明確規定畜禽的所有權歸公司所有,雙方是一種委托養殖的協作關系,養殖戶根據養殖水平取得報酬;農戶應該按照溫氏標準建設養殖雞場;養殖戶需要內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養殖技能培訓;合作農戶在同一批次中不能混養其他畜禽;農戶必須使用溫氏集團提供的雞苗、飼料、疫苗、獸藥等物料;農戶應該按照公司的規程進行養殖,公司的技術員定期到農戶進行現場管理與技術指導;只能將成雞全部交付溫氏集團回收……如此一來,溫氏集團實現了對分散的養殖戶的有效管理,并將之納入溫氏產銷一體化的有計劃生產之中。也正是這種封閉的模式,使得溫氏集團實現了對各個環節的掌控。
溫氏集團自從實行“公司+農戶”的養殖模式以來,合作農戶的數量從2000年的1.2萬戶增加到2009年的4.3萬戶,戶均年收入也從2000年的1.42萬元增加到2009年的3.51萬元。“雖然農戶年戶均收入在增長,但是增長幅度并不高。”溫氏集團總裁溫志芬認為,這除了和整個社會發生較大變化有關系,還是整個行業所面臨的問題,但是“假如在未來5年內,戶均年收入不能超過5萬元,那么與溫氏集團合作的農戶將會萎縮,‘公司+農戶’的模式也會陷入困境。”
2010年10月5日,溫氏集團啟動實施了“養雞農戶效率效益倍增計劃”(以下簡稱“倍增計劃”)。“倍增計劃”的目標是:在不增加主要勞動力的情況下,用5年的時間使合作養雞農戶的效率和效益提高一倍。顯然,“倍增計劃”的意義也在于實現農戶和企業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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