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片云 于 2014-11-14 09:30 編輯
漁藥安全使用 1、菊酯類殺蟲藥:水質清瘦,水溫低時(特別是20℃以下),對鰱、鳙、鯽毒性大;如沿塘邊潑灑或稀釋倍數較低時,會造成鯽魚或鰱鳙魚死亡。蝦蟹禁用。 2、阿維菌素溶液: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釋倍數較低或潑灑不均勻,會造成鰱或鯽魚的死亡。海水貝類在潑灑不均勻的情況下,易導致死亡。 3、敵百蟲:蝦蟹、淡水白鯧、鱖禁用;加州鱸、烏鱧、鯰、大口鯰、斑點叉尾、鱖、紅鱒、海水章魚、胡子鯰、寶石鱸慎用。 4、殺蟲藥(敵百蟲除外)或硫酸銅:當水深大于2米,如按面積及水深計算水體藥品用量,并且一次性使用,會造成魚類死亡,概率超過10%。 5、一水硫酸鋅:用于海水貝類時應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別注意使用后增氧。 6、代森銨和代森錳鋅:不可應用于鱖魚。代森銨用后易導致缺氧,使用后應注意增氧。 7、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魚發生死亡;淡水白鯧、斑點叉尾敏感;各類貝類敏感。無鱗魚慎用。 8、硫酸銅、硫酸亞鐵:貝類禁用,用藥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魚苗塘適當減少用量;30日齡內的蝦苗禁用。廣東魴、鱘、烏鱧、寶石鱸慎用。 9、硫酸乙酰苯胺:注意增氧,珍珠、蚌類等軟體動物禁用;放苗前請試水;魚苗及蝦蟹苗慎用。 10、硫酸銅:不能和生石灰同時使用。當水溫高于30℃時,硫酸銅的毒性增加,硫酸銅的使用劑量不得超過300克/畝•米,否則可能會造成魚類中毒泛塘。爛鰓病、鰓霉病不能使用。鱖禁用。 11、鱖魚過敏藥:鱖魚對敵百蟲、孔雀石綠、硝酸亞汞十分敏感,按常規用藥,往往會導致全池死魚。因此,在鱖魚池中不宜使用這些藥物。 12、阿維菌素、伊維菌素:內服時,無鱗魚或烏鱧會出現強烈的毒性。 13、菊酯類或有機磷藥物:除生物菊酯外,其余種類不得于用于甲殼類水生動物。 14、青蝦過敏藥:青蝦對二二三乳劑,甲胺磷、呋南丹、殺蟲菊脂、敵百蟲等較為敏感,應禁止使用,特別對殺死十分敏感,應嚴禁使用。 15、羅氏沼蝦過敏藥:羅氏沼蝦對敵百蟲特別敏感,應嚴禁使用,控制使用藥物:漂白粉在0.1克/立方米,硫酸銅在0.7克/立方米以下,生石灰在25克/立方米以下。 16、含氯、溴消毒劑:當水溫高于25℃時,按正常用量將含氯、溴消毒劑用于河蟹,會造成河蟹死亡(在室內做試驗則河蟹不會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在水質肥沃時使用,會導致缺氧泛塘。 17、水質因素:當水質惡化,或缺氧時,應禁止使用外用消毒、殺蟲藥。施藥后48小時內,應加強對施藥對象生存水體的觀察,防止造成繼發性水體缺氧。 18、碘制劑、季銨鹽制劑:對冷水魚類(如大菱鲆)有傷害,并可能致死。 19、維生素C:不能和重金屬鹽、氧化性物質同時使用。 20、大黃流浸膏:易燃物品,使用后注意增氧。 21、殺藻藥物:所有能殺藻的藥物在缺氧狀態下均不能使用,否則會加速泛塘。 22、季銨鹽碘:瘦水塘慎用。 23、海因類含溴制劑有效成分大于20%的,在水溫超過32℃時,若水體內三天累計用量超過去200克/畝•米,會造成在脫殼期內的甲殼水生動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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